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成本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
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成本 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
各區發改局、株洲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: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,支持企業復工復產、渡過難關,根據《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<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>的通知》(株政辦函〔2020〕1號)精神和市政府領導批示,現就階段性降低我市城區非居民用水成本,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株洲市城區(含淥口區)非居民用水中工業和經營服務用水的終端水價,在現行價格基礎上下降10%。
1、株洲市城區(不含淥口區):工業用水和經營服務用水的終端水價下調0.40元/立方米,其中:基本水價下調0.25元/立方米、污水處理費下調0.14元/立方米、水資源費下調0.01元/立方米。
2、淥口區:工業用水的終端水價下調0.33元/立方米,其中:基本水價下調0.25元/立方米、污水處理費下調0.07元/立方米、水資源費下調0.01元/立方米;經營服務用水的終端水價下調0.40元/立方米,其中:基本水價下調0.30元/立方米、污水處理費下調0.09元/立方米、水資源費下調0.01元/立方米(調整后的終端水價見附件)。
二、認真落實降價政策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和自來水經營企業要切實抓好降價措施落實,加強跟蹤調度,及時發現解決政策落實中出現的具體問題,確保降價紅利及時傳導至終端用戶,增強用水企業獲得感。在疫情防控期間,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實行“欠費不停供”措施,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內繳清。
三、加強政策宣傳解釋。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積極宣傳,準確解讀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成本政策,及時回應社會關切,營造良好輿論氛圍,增強企業信心,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。
四、上述政策從2020年2月6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止。
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2020年3月13日